[摘要] 9月1日,新广告法出炉,对于房地产广告行业,可谓是苛刻地“无微不至”,这个 严格的广告法,一项重点规定,就是不准用“ ”和“”。(禁止使用极端和极限词语)
9月1日,新广告法出炉,对于房地产广告行业,可谓是苛刻地“无微不至”,这个 严格的广告法,一项重点规定,就是不准用“”和“”。(禁止使用极端和极限词语)
我们来看看,新广告法对于房地产行业,有哪些规定:
这些规定涵盖了户外广告、横幅、楼书,宣传画册,网页广告等形式。
新广告法规定,如果违反新广告法,将处广告费的1-5倍罚款,高可罚200万,那么在如此严格地规定下,成都的房地产圈,究竟又落实地如何呢?还有没有开发商“铤而走险”,是否做了“上有政策、下有对策”的应对呢?
房天下的编辑决定亲自去看一看。
房天下的编辑对城南置业热点的金融城、大源等 的户外广告进行实际拍摄,发现这些涉嫌违法的广告仍然存在,并且是普遍现象。
通过售楼部的探访,记者从益州大道某写字楼的租场策划负责人那里了解到,现在我么看到的大多户外广告都是在9月1日新广告法颁布之前发布的,从法律层面上不算违法,但是有工商部门的负责人建议“尽快更换”。
编辑联系了某律师事务所的雷律师,雷律师表示,新广告法,只对9月1日之后发布的广告和宣传词生效,不追究之前生产和发布的广告责任,但是类似于户外广告牌,这种持续展出的广告形式,虽然发布在前,但其持续影响是与新广告法背道而驰的,所以,工商部门给出的要求是“建议更换或拆除”。
我们来看看,这些没更换的广告,是如何违法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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